福州市教育局公布今年福州市区初中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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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福州市教育局 2008-5-1 8:24:53 |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今年福州市区初中招生指南,根据规定,回五区录取的五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应于7月17日前到户口所在区初招办报名。 今年市区初招报名对象包括福州五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以及具有福州五区户口的五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5月5日至12日,福州五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小学报名;回五区录取的五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应于7月17日前到户口所在区初招办报名、查验户口、交学籍档案。回五区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应于6月21日(这日也是民办学校与学生供需见面日)至6月23日到户口所在区初招办填报志愿。 录取时,中小学采取对口录取;回原籍和外地回来的小学毕业生,由各接收区初招办按学生户口就近录取;民办学校录取按志愿顺序轮转出档。五区小学毕业生和外地回来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五区内3个民办中学志愿。 晋安和仓山农村、马尾和八县(市)、福州地区以外、在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因住房在新区中学片内,或因住房区域无初中校需在新区中学过渡的,可以回新区中学录取。学生或家长必须持房产证、户口簿到新区中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将学生信息录入电脑。 台商子女按“小学对口”原则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也可以选择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读初中一年级。据了解,市区有7所学校开设初中台生班,分别是鼓楼区的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台江区的福州华侨中学;仓山区的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州三中金山校区;晋安区的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马尾区的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区;马尾区的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市教育局提醒,确认台商子女身份,必须由监护人于7月1日之前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申请入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口簿、暂住证、成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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